蔡文瑛也強調,未經過醫生處方,擅自使用管制藥品,必須依法處理開罰,1至2級管制藥品必由食藥署生產,3至4級藥物可由民間藥廠生產;醫院不論進貨、儲存、使用都必須造冊紀錄;民眾則不需要過度擔心藥物作用,在專業醫師評估下,都能夠合理使用不需擔心成癮與副作用。

非類固醇止痛藥會抑制胃黏膜分泌與傷害腎臟,長期使用不但有引起胃潰瘍風險,也有增加腎臟衰竭機會,因此慢性疼痛患者,如果不能治療病因,必須仰賴止痛藥時,嗎啡類藥物就是必要選擇,可以緩解疼痛維持生活品質外,也可以避免非類固醇止痛藥的嚴重副作用,但必須遵照醫師處方使用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嗎啡藥物止痛-台灣保守使用量低-160000103.html

台大醫院疼痛科主任醫師林至芃表示,高齡骨質疏鬆與慢性關節炎患者,已經不適合執行大型外科手術,必須依靠止痛藥物才能維債務協商持生活,尤其中、重度疼痛病患,首選藥物應是弱嗎啡類或強嗎啡類藥物,非類固醇止痛藥應使用於輕度疼痛,嗎啡類藥物除對關節與神經痛都有效,長期使用也不會造成器官障礙。

食藥署管藥組組長蔡文瑛表示,相較於台灣嗎啡類藥品使用量,歐美國家都遠高於台灣,尤其美國用量是台灣17倍,顯示台灣相關藥品使用仍相對保守;部分民眾可能擔心成癮,但醫師合理處方與監督下,嗎啡類藥品可以迅速止痛,不需要擔心成癮,也取得越來越多醫界認同,使用量也開始增加企業貸款

【記者陳敬哲/台北報導】台灣麻醉醫學會理事長謝宜哲表示,國外研究指出,90%燒燙傷患者使用嗎啡類藥物止痛,第13至14周用量到達高峰,原因可能是高頻率換藥與清創,及加上藥物耐受性,但用量隨著病況逐漸好轉減少;另一方面,癌症病患或嚴重關節炎高年齡層患者,嗎啡類藥物可能是較好選項。

謝宜哲認為,台灣民眾對於嗎啡類藥物觀念比較保守,但是藥物使用如果遵照醫師處方,不自行停藥或增減量,使用口服嗎啡類藥物都不至於上癮,重點在於藥物能夠穩定控制疼痛,如果病人不依照處方使用藥物,反而會影響藥物效果;另外,自行將嗎啡類藥物改為非類固醇止痛藥,可能對身體帶來傷害。

嗎啡藥物止痛 台灣保守使用量低

食藥署統計,合法嗎啡使用量波動不大,99年總重量約212公斤,103年約在203公斤,請領健保價格由8.28千萬元,成長至9.72千萬元,可見患者對嗎啡類藥物營有一定保留;但正確使用管制藥品,經醫師信用貸款與藥師監督,就不會有副作用,也讓嚴重患者得到抒解。

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指引,止痛藥應按疼痛量表與個人情況,分別給予非鴉片類、弱效鴉片類、與強校鴉片類藥物,食藥署依據成癮風險,將鴉片類藥物區分為4級管理,1至2級管制藥品由食藥署生產發配醫院,經醫師判定都能合法使用,但台灣民眾相對歐美使仍態度保守。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
D4A94A88DCD8212E
arrow
arrow

    z97xv3pfh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